♿❇🛢
澎湃新闻查询了解到,招摇撞骗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名之一。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,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。大学教授是否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?魏新河冒充“辽宁理工大学教授”的身份是否构成招摇撞骗罪?当事人又将承担哪些法律后果?针对上述问题,多位法律界人士向澎湃新闻(www.thepaper.cn)做出相关解读。
教授不属于公务员,教授是高等院校的高级职称人员b体育最新下载入口,也可称是高校的专家学者,正高级职称还可任研究生及博士生的导师。而教授是事业编的高级技术人员,不属于公务员编制。周垂坤直言,“目前尚不知悉他是否直接从中牟取非法的经济利益,仅冒充教授身份,如果不具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,只是出于虚荣心,单纯为了获取荣誉的目的,不构成本罪(招摇撞骗罪)。”
其认为,本案中,魏新河假冒“辽宁理工大学教授”这一身份,虽并非直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但大学教授作为具有一定社会地位和公信力的职称,其假冒行为同样具有欺骗性和危害性。“大学教授这一身份往往被社会赋予了较高的学识、声誉和权威性。通过假冒这一身份,可能会获取他人的信任,从而为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,如经济利益、社会地位、特殊待遇等。这种行为不仅欺骗了他人,也破坏了社会的诚信体系和正常的社会秩序。”
周兆成指出,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的相关规定,犯招摇撞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本案中,如果魏新河招摇撞骗的行为涉及金额较大、影响恶劣或者对他人造成了重大损失,可能会被判处较重的刑罚。当然,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,其还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,对因他的欺骗行为而遭受损失的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。
周垂坤分析认为,如果编造教授身份,目的是牟取非法的经济利益,可能涉嫌诈骗罪,依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🗡(撰稿:赫连宽强)美国归还柬埔寨文物 - July 5, 2024
2024/07/06鲁彪聪⚎
强对流蓝色预警:安徽江苏湖北部分地区或现11级以上雷暴大风
2024/07/06殷豪山🎼
河南省侨联代表团访问巴西:凝侨心 汇侨智 聚侨力
2024/07/06吕珠文📬
人民网评:展现思政课建设新气象新作为
2024/07/06单于阅菁🎖
百姓话思想|什么是中国汽车设计师最闪亮的时刻?
2024/07/06劳纪荔🍌
“行走中国·2024海外华文媒体高层川渝行”在成都启动
2024/07/05水霞辰🗒
上海动物园“牛科宝宝”亮相
2024/07/05邢晴纨🛡
【新思想引领新征程】守护好青藏高原 构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
2024/07/05都媚晨s
6月9日《新闻联播》主要内容
2024/07/04赖芝菡f
2024范长江行动——香港传媒学子福建行在福州启动
2024/07/04宁思国😇